一、【案例簡介】
客戶李女士于2020年4月購買我司一款期交重疾保險,購保額50萬元,年繳保費1.2萬元,繳費期20年。2023年4月,李女士因工作繁忙,忘記了保費繳納時間,一直未繳納續(xù)期保費。保險公司多次通過短信和電話提醒,告知客戶60天的寬限期的約定,保單業(yè)務員也通過電話和上門提醒,但最終李女士都未及時處理。寬限期結(jié)束后,保單進入了失效中止狀態(tài)。2023年12月,李女士生病住院,才想起來這份保險還沒有交費。當她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,卻被告知保單已失效無法理賠,且因身體狀態(tài)無法通過健康核保,也不能辦理保單復效。李女士懊悔不已,不僅失去了重疾保障,保單只能辦理退保,還因疾病的治療費用增加了經(jīng)濟壓力。
二、【案例分析】
保險合同通常規(guī)定有60天的繳費寬限期,逾期未繳保費將導致保單失效。保單進入寬限期后,保險公司通常會通過短信、郵件、電話或上門的方式提醒繳費,投保人應保持聯(lián)系方式暢通,若聯(lián)系電話或地址發(fā)生變更,應當及時通知保單公司,避免遺漏接收重要通知信息,影響保單權(quán)益。保單失效后2年內(nèi)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復效,但保單復效通常需重新核保,若投保人健康狀況惡化,可能無法復效。
三、【風險提示】
根據(jù)保險法第36條規(guī)定,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,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后,除合同另有約定外,投保人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三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,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,合同效力中止。按時繳納保費是維持保險合同有效的基礎(chǔ),投保人應選擇便捷的繳費方式并關(guān)注保險公司通知,確保及時繳納保費 延續(xù)保險保障。
案例來源:光大永明人壽湖南分公司客服案例